考点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点信息 >> 正文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庆交通大学考点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1-12-12作者:浏览次数: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重庆交通大学考点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备考及防疫工作,考生应认真阅读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重庆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防疫须知》,以及重庆交通大学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须知规定准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考生可于1210日后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应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务必注意科学防疫。考生应于考前保持在渝学习生活14天以上,原则上不离开重庆市。

(三)自 2021 12 11 日起,须按照《重庆市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防疫须知》具体要求,完成每日健康状况登记。  

考生须访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入“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防疫信息上报系统”,考生进入该系统进行微信绑定后,可通过“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健康上报”菜单进行登记。

(五)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行、居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时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考生务必注意科学防疫,注意个人卫生,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尽量不接触有市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1225日早上7:00开始,考生自行佩戴口罩,通过南岸校区1号门进入考点。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适当间隔,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安检。考生须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证明,依序进入考点。

对核酸检测报告正常,“渝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入场时发现体温异常,或在考前、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考点防疫专业人员将进行专业评估研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考点的相应安排。

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进入我校考点时,须主动提供本人考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证明。以下考生须提供考前 72 小时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证明,2 次核酸检测间隔须 24 小时以上:
     1.考前14天内外地返渝的考生;
     2.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健康异常情况的考生。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提前向考点和疾控部门申报。报告电话:023-62650942,电子邮箱:jyyzb@cqjtu.edu.cn

(四)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措施,请考生于2021122415:00点后,登录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查看考场具体安排。请勿到校。

(五)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网站研究生院招生信息栏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或我校另行公告。

三、考场安排及要求

(一)重庆交通大学考点设置设置在南岸校区第二教学楼和第三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教室号以20开头,第三教学楼教室号以30开头(例如:30306表示第三教学楼3306教室,20306表示第二教学楼3306教室)。

(二)进入考场教学楼后手机须按要求统一管理。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五)考试期间重庆交通大学校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

(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

 

 

重庆交通大学

2021129

 

 


上一条:重要告知:入校入场检查须知 下一条:重庆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