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
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各同等学力申请人: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博)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交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时间、地点
于2017年7月5日(周三)至7月6日(周四)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00,在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明德楼B栋52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逾期不予办理。
二、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程序
1.学院初审: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至所属学院进行初审。学院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证件与资格审查表信息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签字并盖章。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是否真实。
(2)申请人需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鉴定的《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4)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初审后,申请人持身份证、资格审查表,至信息采集现场(明德楼B栋523)进行复审。
3.采集照片和指纹: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采集照片和指纹,由现场工作人员打印资格审核表。
4.核对信息:申请人核对、确认资格审核表的信息内容。如信息有误,在现场“信息修改”处的专用电脑上进行修改,并由工作人员重新打印资格审核表。
5.提交表格: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后,一份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另一份由申请人本人留存。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表将作为申请人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依据,请申请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其它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全国统考报名、成绩查询、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未纳入“信息平台”管理的申请人将不能参加全国统考、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
2.同等学力申请人务必按时到我校进行信息采集与确认。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信息采集与确认而影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责任自负。
研究生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3-62789046
学院(部) |
学科(专业) |
初审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研究生工作 办公室 (实验大楼90203) |
杨老师 |
023-62652701 |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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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 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运输学院 会议室 (第二办公楼2楼) |
于老师 陈老师 |
023-62651921 023-62782950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明德楼B栋2楼231室) |
杜老师 |
023-62789002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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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学院 |
水利工程 |
河海学院办公楼304办公室 |
张老师 |
023-62652594 |
机电与车辆 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机电与车辆工程 学院会议室 (第二办公楼1楼) |
束老师 |
023-62789103 |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会议室 (第一教学楼2楼) |
韩老师 |
023-62789521 |
信息科学与工程 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科学与工程 学院(语音大楼9楼60909室) |
付老师 |
023-62652393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语音大楼6楼60602室) |
李老师 |
023-62652750 |
马克思主义 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办公室 (第二教学楼2楼20224室) |
王老师 |
023-62789132 |
附件:2017年重庆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名单.xlsx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