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审核,对以下考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如有异议,请致电我校研招办反应,电话:023-62650942。
姓名 |
准考证号 |
加分类型 |
王敏 |
106185201000230 |
退役士兵 |
沈朱豪 |
106185201000476 |
退役士兵 |
向攀 |
106185202001377 |
退役士兵 |
周文科 |
106185203002237 |
退役士兵 |
冉旭 |
106185204002661 |
退役士兵 |
刘志博 |
106185204003157 |
退役士兵 |
莫思豪 |
106185205003192 |
退役士兵 |
姚伍旭 |
106185208003863 |
退役士兵 |
陈俊璋 |
106185210005524 |
退役士兵 |
罗靖昆 |
106185209004468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吕中美 |
106185210005508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邵琼 |
106185210005574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