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博士研究生 >> 正文
交通运输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04-21作者:交通运输学院浏览次数: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交大〔2018〕322号)和《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兆益

副组长:胡浩、陈坚

成 员:蔡晓禹、徐进、马新露、任其亮、陆百川、邵毅明、李淑庆

秘 书:张立媛、胡君

二、复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8:30  

三、复试地点

交通运输学院201会议室

四、综合考核办法和程序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优秀生源的原则开展,从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251174161@qq.com;考生每人准备6份纸质版,面试当天带到现场,并领取综合面试表):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4.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考查内容

1.专家组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专家组考核(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每名考生20分钟左右。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该环节考生须准备中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内容包括审核考生的综合材料、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专家组考核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百分制),如果有2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导师考核。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本人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

五、录取

1. 每位导师招生限额为1人。

2.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录取。若排名在计划限额内有多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则按照导师招生计划限额择优录取。同一导师只录取一个,直至录取数达到学院招生限额为止。

3.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复试专家组成绩排序;若仍然相同,按照基础能力考核成绩排序(审核免考科目按照100分计算);若仍相同,按照英语过级顺序排序(六级、四级);若英语等级相同,则按照英语等级考试分数排序。

六.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023-62782950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监办       023-62652747

七.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二○二一年四月

 


上一条: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基础... 下一条: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基础能力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