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我校招收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均不使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硕士生标准,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博士生标准。硕士学费:土木水利、交通运输、机械、风景园林学费10000元/年,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态力学、力学、水利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航洋工程、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费7000元/年;博士学费:9000元/年(注:以上收费标准均以重庆市教委、财政局、发改委最终核定为准)。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要求: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1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5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 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告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五、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2023年3月29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4.体格检查报告;
5.教授推荐函。
请考生及时向学校研招办寄送报名材料(为保证材料顺利接收,邮寄材料请使用EMS快递,切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或邮寄方式,否则责任自负)。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电话:023-62650942;传真:023-62652644。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或博士生的,须应试(笔试)报考专业综合能力(二),代码为:Z002,满分为 150 分,作答时间为 180 分钟。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考试方式为机考方式。
(三)复试
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由我校确定并通知考生。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核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八、入学
具体入学时间由学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博士生学制4年。
十、毕业与学位
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其他
1.有关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请以我校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本简章若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3.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4.我校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重庆交通大学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