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博)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交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信息采集等环节,共有62位同学通过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8日-3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电话或邮件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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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交通大学明德楼B栋530室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8日